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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次警告仍未改正,则撤销缓刑!
济南莱芜:实现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智能化的研发创新平台
(记者郭树河 通讯员 郝文芳)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收到莱芜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邱某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副本。这是莱芜区检察院通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平台发现并监督的案件。
社区矫正对象邱某某未请假外出,受到两次警告仍未矫正。2020年12月6日社区信息化,莱芜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官通知书》,要求加强监督,依法处理。区司法局受理后,向区法院申请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据悉,莱芜区社区矫正人数常年保持在500人左右。传统的监管模式不够严谨。一些泄露的信息在更正后才被发现,难以取证和惩处,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限制“拉网”“地毯式”综合检查监管。区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于2020年3月开发了13个模块的“莱芜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平台”。
平台基础数据来自济南市司法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指挥系统”。通过检察院两个平台的数据整合,建立了档案管理、外出变更、电子定位管理、放行更正等13个模块。监管平台可实现社区矫正主体基础信息、社区矫正基础信息、重要奖惩信息、分类管理信息四类动态共享,覆盖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社区矫正部门决定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帮助、矫正的全过程。此外,通过对检察院两份数据的比对,及时发现涉嫌管理外泄、擅自委托调查评估、法律文书未送达等违法情况,及时查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水平调整不当。自动识别标识,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 2.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仍达不到监狱执行水平的,给予预警提醒,对疑似人为等危险情况进行预警- 机器分离,不执行检查指令,过境将被给予。
2020年10月12日,该院第三检察院人员在网上巡查时,使用“档案管理”模块的“定期签到”清单,发现谢某某等人以“电话签到”的身份登录。因为疫情”。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司法所4个月内未督促10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交思想报告,未走访了解思想动态和活动,导致有效地失控。针对此类问题,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5条检察建议,
平台自2020年3月上线以来,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该院办理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数较平均数增长310%。“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