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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辽宁省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发布。沉阳、鞍山、丹东、锦州、盘锦五市,还有桓仁满族自治县、东港市、黑山县、阜新新丘区、铁岭银州。入选区、北票市、盘山县、兴城市8个县(市、区),入选城市将获得一定的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辽宁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发改委印发《首批新型智慧城市《辽宁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制定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标准。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网络等部门开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旨在构建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管和民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市智能化改造和产业创新发展。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及典型演示。
在本次试点设立中,各市将比对62项市级评价标准指标,县(市、区)将比对57项县级评价标准指标。五个方面的自我评估。达到三星级或四星级标准的,可申请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打造四星级或五星级智慧城市。随后智慧城市建设,省发改委和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最终确定了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名单。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引导试点城市以科技创新驱动,走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抓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和人民幸福感。同时,打造具有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