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动态,深度解析,把握行业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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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记者徐宏生,东营报道
5月13日,利津县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利津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媒体和社会介绍了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解读了《利津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答疑解惑来自记者。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化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令55号),2018年各省、市、县相继出台《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智慧东营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智慧利津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发挥了积极作用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随着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规划、审批、建设、共享、监管等方面作出新规定国家政府信息系统。从全县范围看,全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还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的问题。通知》,规范了审批程序,但尚未上升到规范制度的水平。为协调解决长期以来利津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数据共享,为提高财政效益,县大数据中心制定了《利津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1年10月,利津县大数据中心牵头成立文件起草组,启动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同步启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系统建设。 2022年1月,在借鉴青岛、寿光等先进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的原则, 、安全可靠”,形成了《办法》。评论。 2022年2月,征求县级8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3月,聘请山东六厚信息技术咨询公司对《办法》进行论证,提出优化建议11条政府信息化,全部采纳。 3月15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3月3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18日县委常委审议通过4月27日,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
本办法共六章四十条,对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查、立项、采购、建设、验收、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章:通则,共六篇。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应遵循的原则和管理办法,确定牵头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细化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查和立项,第七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程序。对明年项目,给予时间提前,7月下旬集中申报,8月初拟定项目建设计划,9月中旬集中评审,会议于9月底召开,10月初立项。
《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再需进行节能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
《办法》特别指出,新建土木工程项目,土建部分超过项目总投资40%且土建投资超过50万元的,土建部分和信息化部分须经审批分别地。其中,民用建设部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审批管理,信息部分按照本办法审批管理。
《办法》确定了特殊情况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指出逾期未纳入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库的项目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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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采购与施工管理,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控制项目采购价格,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查财政资金。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引入造价、监理等服务,管控整个项目建设。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调整要求和程序,安排数据资源共享、安全防护、档案管理等工作。
《办法》明确了多部门共建项目的总体协调机制,要求项目牵头部门会同共建部门组织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共建、共享机制,落实共建部门的建设范围和共建部门。责任义务。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资金管理,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条。确定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条件、准备材料的内容和验收程序。要求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运维,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
第五章:项目绩效与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实效性,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工作。如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数字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建设中管理不善、弄虚作假、损失浪费、截留资金等问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条。明确涉密项目参照执行,乡镇、街道开发区参照执行,有效期措施已经确定。
据了解,下一步,县大数据中心将按照本办法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开展调研调研,总结梳理项目县下有关单位正在建设和现行制度,进一步规范县域工作。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监管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