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动态,深度解析,把握行业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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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
《云南省深化“互联网+旅游”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简称“计划”)
该计划提出
到 2022 年
云南省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国家旅游胜地
重点旅游特色村镇
等地区加快智能化转型升级
到 2025 年
建立一个批次
国家示范智慧旅游景区
旅游度假区
旅游名镇
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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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云南省“互联网+旅游”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旅游产业“云、网、端”建设逐步完善。博物馆等领域加快智能化转型升级;一批“互联网+旅游”创建标准已经形成并逐步落地,旅游大数据和智能化应用创新初显成效,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个性化、多样化。产业化水平显着提升,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网络营销等智能化应用水平显着提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5年,“互联网+旅游”融合进一步深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成为云南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继续向周边国家和地区输出云南智慧旅游发展模式,形成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文化旅游新动能。
二、关键任务
(一)旅游要素智能构建
1.推进智慧景区建设
2.推进智慧酒店建设
鼓励酒店、宾馆等住宿企业不断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能化建设,探索非接触式前台服务、智能客房、刷脸入住等新服务模式。引导住宿企业开展线上运营,不断提升线上运营能力,增加与周边旅游要素的互动,增强住宿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
3.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建立旅游租赁和包车开放平台。制定准入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租车公司,提供各类租车业务服务。
建立招标机制,游客可以通过市场化招标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交通工具。
建立评价体系,将用户评价与政府行业监管相结合,对汽车租赁企业进行评价和排名,推动企业积极提升服务质量。
出台政府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租车公司入驻平台。
打通景区交通“最后一公里”。鼓励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建立机场、高铁站、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景区,以及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连接平台,推动全省主要交通枢纽与重点交通枢纽无缝衔接。旅游城市和主要旅游景区,零距离换乘,高效衔接,为游客解决旅游“最后一公里”难题。
4.推进智慧餐饮建设
打造一批智慧餐厅。积极推进云南名店、特色小吃线上化运营,基于线上平台搭建美食地图,引导餐饮企业建设或使用智慧餐饮管理系统,实现从预订到结算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服务. 探索智慧餐饮建设,如智慧采购、刷脸消费、无接触服务等。
实施“互联网+光明厨房”工程。对全省旅游餐饮场所,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重点,以推进智慧监管为抓手,稳步有序推进“互联网+明厨明灶”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5.推进智慧娱乐建设
培育“云演艺”。鼓励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舞台艺术表演知名品牌。
鼓励文艺团体、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推动传统艺术在线化发展。
鼓励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演出,不断提高创作制作水平,壮大演艺经营主体。
开发数字娱乐产品。鼓励运用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数字技术,推动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移植转化,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提升线下数字化水平,丰富多维娱乐体验内容。
6.推进智慧购物建设
打造网上诚信购物平台,积极推动以“十大名品”为代表的云南名优特产入驻,推出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纪念品和专属定制产品。
培育一批设施齐全、诚信可靠、商品丰富、质量放心、消费安全、维权有效的购物经营主体。
科学布局一批线下购物旗舰店,展示线上特色产品,形成科学、合理、健康、诚信的购物布局体系。
(二)基础设施智能建设
1.整合智慧旅游基础设施
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依托现有信息通信设施,加快公共通信网络升级改造。
继续完善大滇旅游环线网络覆盖,优先在国家和省级旅游一卡通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等高需求区域实现5G连续覆盖3A级以上景点,保证高密度偏远旅游区客流环境和通讯设备信号畅通。
推进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景区停车场、旅游洗手间、旅游集散咨询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景区内部导视标识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在客流集中的重点旅游区加强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实现对旅游资源、服务网点、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力资源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2.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
建立统一的大数据目录、规范、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省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推进旅游相关信息内容资源整合,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换、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促进数据资源的收集和整合。不断提升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发布能力,通过多网络渠道提升信息服务数量和质量,制定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立更新维护机制,推动信息资源跨区域、跨层次、跨系统、部门和企业。实时分享和创新应用。
推动大数据开放共享应用发展。不断完善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顶层设计,完善旅游分析维度和模型算法,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和统计系统,准确引导市场和产品开发,提供科学依据用于决策。依法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回馈助力行业发展。
(三)旅游服务智能化建设
优化服务体验。以旅游体验为核心,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要素资源优化、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形成综合区域服务信息资源,提供立体、全方位、一站式精准信息互动服务,不断完善“旅游”。云南”APP架构,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和旅游体验品质。
探索开展入境移动支付服务便利化试点工作,为入境游客提供便捷消费服务。推出适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功能,推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分发信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应用体验。
推动“云南游”平台开放共享。推动平台对旅游相关企业全面开放,加强与旅游相关企业在“吃住行游购娱”方面的合作,探索零佣金、最短T+0结算机制,增加准入本地生活服务高频应用,“云南游”平台已建成为游客服务的市场化平台、云南旅游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交通平台。
(四)旅游管理智能化建设
完善旅游投诉处理管理制度。通过整合12301等投诉渠道和“一手游云南”平台的数据,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建立管理分析系统,为管理部门提供“问题清单” ,并及时调查解决投诉根源,进一步提高游客满意度。
扩大“30天无理由退货”管理制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退货商品责任追溯体系和商品供需矛盾分析体系,建立旅游商品购销环境良性循环机制,提升商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旅游相关企业,营造诚信旅游消费环境。
优化旅游团队综合监管体系。将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与国家旅游监管审批、国家旅游电子合同、导游管理、组合保险、旅游车辆、住宿等系统数据进行整合,搭建省级旅游团队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旅行社、旅游团运营导游和旅游相关企业的服务行为。
完善旅游相关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加快建立旅游相关企业线上线下统一的诚信评价机制,提升诚信评价体系的覆盖面、普及度和权威性,对旅游企业“一手机游云南”平台等给予优惠政策支持。诚信指数排名靠前的相关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涉旅企业,向信用中国和信用云南平台推送信息,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真正做到“一个失信,处处受限”。
(五)智能建筑营销推广
搭建网络新媒体营销推广平台。积极利用自媒体、社交媒体等媒体,构建网站、微信、微博、数字广电网络和传统媒体合作的媒体融合矩阵,线上宣传与线下主题活动同步。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新媒体平台、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扩大营销覆盖面、影响力和知名度,提高网络营销的精准度,提高旅游产品营销的转化率。
积极构建旅游网络营销矩阵,加强政府、旅游企业和个人对各类互联网媒体平台营销推广工作的引导,加强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的热点宣传和整体联动。
以基层农村为重点,开展网络宣传推广、短视频制作和直播等技能普及培训,加强基层网络营销队伍建设。
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型互联网媒体和社交平台作为主要传播平台,通过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站专题、公众号、自媒体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云南旅游宣传和网络营销,展示云南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产品。
充分利用社会名流、旅游达人、知名网红等新媒体主流社交平台开展云南旅游推介活动,大力培育本土旅游网红。
建立科学的旅游营销评价机制,提高旅游营销的有效性。
(六)关注新技术的创新应用
1.推进5G应用示范
开展“5G+AR/VR”应用。引导和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5G+4K/8K超高清、无人机等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开发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等产品展示,并推动现有文化内容进行沉浸式内容迁移和转化,丰富虚拟体验内容。
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推动数字艺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的应用创新,更好地传承中国美学精神。
鼓励应用“5G+无人穿梭巴士”。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村镇探索“5G+无人穿梭巴士”应用,结合公共交通服务,探索交通旅游产品化。
引导“5G+互动娱乐”应用。依托5G应用,推进文博场馆数字化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发展一批文旅融合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引导“云演出”、“云直播”有序发展”、“云娱乐”,着力培育和打造主客共享特色文博精品。
以“一部手机云南游”平台为载体,构建以数据库、云计算、APP及各类新媒体为主体的线上线下娱乐创作传播平台和传播路径,讲好云南故事,提升云南旅游影响力。
2.拓展行业区块链应用
探索旅游电子合同、行程单等区块链应用,推动全省旅游区块链应用场景布局。
全省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旅游相关企业全面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
3.探索刷脸应用场景
不断探索人脸扫描技术在入场接待、旅游人像统计分析、无人销售支付、旅游交通安全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人脸识别示范旅游景区和示范旅游酒店。扫描应用程序。
4.支持智慧旅游实验室建设
鼓励云南大型旅游企业和在线旅行社等涉旅游企业通过联合设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院等机构智慧景区建设,加快智慧旅游实验室建设,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互联网赋能旅游,形成企业化企业。是以实验室和载体为主导的技术创新应用模式。
(七)保障出行数据安全
按照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旅游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并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泄漏和篡改。
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对旅游数据和信息安全风险存在重大隐患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