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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深化互联网+旅游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村、村庄、城市

发表时间:2023-04-23

[摘要] 《意见》提出,到2022年,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智慧村和城市,全国旅游接待总量和旅游消费总量恢复到新冠前水平。新冠肺炎疫情。 到2025年,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能化转型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 “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更新迭代,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为坚定不移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继续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经国务院同意,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互联网+”为手段,在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推动旅游生产方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创新,丰富旅游产品,拓展旅游消费空间,培育适应群众新特点的核心竞争力。旅游消费,推动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倡导文明旅游时尚,提供更高层次、更丰富的旅游产品,让广大群众感受家国情怀,在高品质的旅游体验中感受幸福生活,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市场领先。 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政策供给,完善配套体系,优化“互联网+旅游”营商环境。

坚持科技赋能。 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应用推广,进一步推动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旅游新业态 新模式推动旅游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坚持开放共享。 以互联网为旅游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开放共享的旅游发展新模式。

智慧旅游景区_智慧旅游智慧在哪儿_微信智慧景区

保持安全有序。 强化底线思维,树立安全意识,依法依规加强对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的监管,构筑互联网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安全防线。 坚持普惠审慎监管,依托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旅游监管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互联网+旅游”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旅游景区互联网应用水平大幅提升。 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村、村庄和城市。 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个性化、多元化水平明显提升。 全国旅游接待总量和旅游消费已恢复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水平,旅游市场大数据监管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5年,“互联网+旅游”融合进一步深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能化改造升级。 依托在线平台的定制化旅游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受欢迎。 全国接待游客总量和旅游消费规模显着增长,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显着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制定出台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和相关要求,明确网上预约预约、定时游览预约、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导流、无接触服务、智能导游等建设规范,等》要求。2021年底前,各国有旅游景区要实现网上预约服务。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能化服务。建设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树立智慧旅游景区示范。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智慧旅游示范村镇。支持旅游景区利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馆等,提升旅游体验。

(二)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提升国家全境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各重点旅游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 推进停车场、旅游集散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景区内部引导识别系统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推进物联网传感设施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力资源的实时监控管理,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 进一步规范各地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并逐步向全国推广,实现涉旅数据融合共享,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和应用效能数据的。

(三)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 明确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旅游信息服务边界,鼓励各地采用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提高平台服务效率,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 各地要进一步拓宽旅游公共服务信息采集渠道,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发布平台上旅游景区的实时游客人数、路途出行、天气预警等信息,指导旅游资源优化配置。 推动政府与企业依法依规共享相关数据资源。 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查询、路线导航、信息反馈等功能。 完善入境旅游者移动支付方案,为旅游消费提供便利。 在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预留线下服务的基础上,支持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特色应用和界面,优化用户体验。

(四)加大在线旅游营销力度。 统筹线上线下,强化品牌引领,实施全民旅游宣传推介精品建设工程。 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线下资源,总结推广全球旅游发展经验模式,推动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城市。 开展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级文化园区和丝绸之路等重要主题旅游线上宣传,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线路。 鼓励旅游景区、旅游宾馆、博物馆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实现网上订票、旅游信息展示、会员管理、优惠券团购、文旅创意产品销售等功能。 .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旅游+地理标志产品+互联网+现代物流”功能,扩大网络销售规模。 鼓励采用网络直播、网站专栏、小程序等网络营销方式智慧旅游景区,推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区。 结合旅游扶贫,通过人员培训或技术帮扶等多种方式,推动更多贫困地区旅游客商“上网”,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营销。 支持各地建立科学的旅游营销评价机制,提高旅游营销效果。

(五)加强旅游监管服务。 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加强旅游安全监测,提高旅游领域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广北斗系统等导航定位、可穿戴设备、电子围栏、遥感卫星等技术装备在自助旅游、特色旅游中的应用。 完善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健全中央-地方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体系,形成旅游市场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服务格局。 鼓励各地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实时监测区域旅游消费趋势,建立以数据为导向的政策调控机制。

(六)提高旅游管理能力。 推广应用旅游电子合同,推动制定旅游电子合同标准。 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在线旅游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游客投诉快速处理能力,严厉打击欺凌、杀害顾客行为。 用好文化旅游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创新旅游统计应用,提高旅游统计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七)支持旅游创新创业。 鼓励以产品和内容为载体的业态融合创新,支持建设一批旅游营销创新基地,孵化一批传播度高、影响力强的旅游品牌。 引导发展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会展等新业态,培育“网络体验+消费”新模式。 引导旅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在科技创新支撑下积极开展应用研发,通过举办各类创新活动,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开展各级各类创意大赛,培育一批优秀企业。 应用案例和行业解决方案。 开展数字文旅业态组合促进行动,促进旅游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一批应用示范。

(八)保障旅游数据安全。 按照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旅游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泄漏和篡改。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对存在重大旅游数据信息安全风险的领域,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严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改善政策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旅游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试点示范,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有利于旅游领域转型的政策环境。创新成果。 加强“互联网+旅游”领域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等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线上线下维权机制,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智慧旅游标准规范体系,引导和规范智慧旅游发展。

(二)强化要素支撑。 统筹用好相关资金,结合实际,对“互联网+旅游”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旅游”企业发行债券。 经认定的“互联网+旅游”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 推进“互联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相关专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创新培养模式,完善激励机制。

(三)抓好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任务落实。 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

2020 年 11 月 30 日

一图看懂: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滨海港工业园区位于黄海之滨。 是“一带一路”倡议和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江苏沿海开发等多项国家战略的叠加节点。 是淮河流域最直接的出海门户。 成立于2018年12月,规划面积约61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约92公里,新滩、关东工业区建设用地约300平方公里。

滨海港产业园依托深水港、广袤陆海联运的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先进性能金属材料制造及加工、高端装备制造及配套等主导产业服务业、资源回收与再制造、现代物流业; 香港坚持工业港和能源港的目标定位,致力于建设临港现代工业基地和东部沿海综合能源基地。 目前,滨海口岸已顺利获批国家一类开放口岸。 10万吨级通用码头、煤炭码头建成投入使用智慧工业园区,20万吨级航道今年开工建设。 港口城市建设启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初具规模。 一个“两港”相连、“两城”呼应、“两区”相连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已初具规模。

项目是立区之本,资源是最大优势。 顺应绿色发展时代步伐,重大项目接二连三。 国家电投2×10万千瓦火电、175万千瓦风电、2000万吨煤炭储配基地、德龙镍业一期等重点项目投产。 中海油一期300万吨LNG项目、德龙镍业二期等重点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投资776亿元的金光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奠基,拟建设全球最大的纤维素纤维一体化产业基地。 宝武2000万吨绿色优质钢基地项目正式签约,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 项目集码头、发电、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于一体。 按照“全球钢铁行业领先者”的目标定位,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智能、高品质”未来钢厂。

滨海港产业园将以建设国家级新区为标杆,以创建国家级开发区为目标,深入践行“两海两绿”之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园区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的经济带、自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带、突出海滨风情的风景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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