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动态,深度解析,把握行业脉搏
实时动态,深度解析,把握行业脉搏
市政办发[2021]5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推广新型智慧城市
施工实施计划的沟通
各县市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堰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十堰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是实施互联网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化”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9〕4号),振兴补短板“十项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湖北省疫情后职能(2020-2022年)”(鄂政发[2020]19号)、《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规划纲要》等文件,为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为主线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助力城市现代化治理模式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综合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二)构造原理
——政府主导,社会投资。坚持政府统筹和顶层设计,政府主导数据、标准和安全,国有企业主导金融投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整合金融资源信息化建设,购买服务,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需求导向,急需建设。坚持优先梳理现有数据资源库,激活现有数据资源,将涉及城市安全、城市运营管理、企业和公众关注的高频事项纳入紧急建设项目,精准设计智慧应用,分步实施- 步骤实施。
——逐步完善,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和标准体系,涵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等。到2025年,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智慧城市的统一管理和数据资源的“统一调度”,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的安全可控。
(三)建设目标
按照“21112+N”的总体结构(2个园区,即大数据产业园和智能制造产业园;1个中心,即数字经济创新中心;1个云,即武当云平台;1个大脑,即智慧大脑;2个产业,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全球智慧文旅产业;N个智慧应用),推动智慧十堰建设。 2021年将重点夯实数字基础,完成1云1心1脑; 2022-2023年将围绕善治、善治、惠民、兴业四个方向智慧城市建设,稳步完善或推出N个智慧城市应用,重点关注政务服务、应急管理、城市治理、环保、交通、医疗、医疗、民政、制造、旅游等行业; 2024-2025年将进一步提升各行业的智能化应用,持续聚合,实现“三融”(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一体化)、“三通”(网络通信、数据通信、服务通信) 、“五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六全”(全覆盖、全时空、全流程、全联动、全监管、完全公开)。
二、重点建设任务
(一)协调数字基地建设
系统 规划建设十堰智慧城市数字基地,打造十堰城市云“武当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定位为数字化基地“网络中心、安全中心、灾备中心”,政务云平台(“武当云”)定位为“计算中心、存储中心”,数字化基地统一为全市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网络、安全和云服务能力。除保密和法律法规要求外,各县市区不再建设新的云基础设施。市部门和县市区已建成的政务系统逐步上云,新建的政务系统直接部署在云端,实现一路向上的应用。依托“武当云”,实现全场景城市数据要素融合,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公共资源服务、宏观经济七大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实现“共享该共享”,大数据在城市管理、公共安全、政务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创新和管理能力显着提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
(二)努力打造十堰智能大脑
打造十堰智慧大脑,通过汇聚政府、行业和互联网数据,强化城市治理数据现代化赋能,建立城市运行监测、风险预警预测、应急联动指挥的城市运行体系,实现十堰“一屏概览、一键决策、一体化联动”的智慧大脑。 (牵头单位:市政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湖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各县市区)
(三)城市超级APP重点建设
以“便民、利企、利”为基础,打造城市超级APP,为公众提供统一的城市综合服务服务门户,以“互联网+”为手段整合各类政府公共信息资源,融合交通、医疗、教育、民生等城市服务;代码是实现身份、牌照、支付、业务、数据和服务畅通的载体;连接省政务服务移动端,在十堰建设旗舰店,实现全市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和企业一码享受城市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局、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市城管组、各县市区)
(四)场景化智能应用全面推广
1。智慧政务。建设与融合 政府发展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即时批即时办公、温馨提示办公、无证城市、自助服务等创新智能化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人工智能、电子签名、OCR等能力,重点“高效实现一物一门一窗一次等,实现高频事项即时、在线、就近、一次性处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条龙”。(牵头单位:市政服务与大数据管理 责任单位:各直属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部门)
2。智慧城市管理。构建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城管数据采集、数据聚合和数据治理,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增强城管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城管精细化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化建设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
3。智能应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燃气、桥梁、危化品、森林防火等领域管理。实时监控、升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回顾分析等功能,打造统一指挥、反应灵敏、高效的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管理体系,提升各类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智能应急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市林业局、各县市)
4。智能水。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双手合力”的思路,按照“全面感知、资源整合、广泛共享、智能应用”的总体要求,加强节水供排水监管、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资源安全、水工程监理、水监实施、水文化推广能力,全面构建十堰智慧水系。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县市)
5。智能环保。构建基于固废污染管理系统和环境调度中心的智慧环保平台,实现精准传感数据测量、快速实时数据传输、清晰计算复杂数据,为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提供综合管理和支撑。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各直属有关部门、各县市)
6。智能交通。打造十堰智慧交通,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控人-车-路-环境等交通运行状态,实现城市交通状况和道路交通运行的实时评估,全面描述城市交通运行状况,优化出行效率,辅助交通规划和决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市城管组、各县市区)
7。智能医疗。深化医疗资源联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综合管理、健康服务、卫生应急、预约诊疗、远程诊疗等功能. 商务高效协同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
8。智慧防疫。建设十堰智慧防疫大数据应用平台,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构建外防输入、多点触发、应急响应、全民防护的“四网”。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各直属有关部门、各县市)
9。智慧教育。推进教育信息系统集成共享,建立教学大数据分析和个性化教学系统,拓展因材施教、跨时空教学等教育服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我市,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
10。智能排水。整合城市排水信息资源,开展智慧排水建设,实时掌握城市排水系统运行情况,为城市排水管理提供支撑,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整治等信息化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各直属有关部门、各县市)
11.聪明的警察。进一步用智能传感设备编织重点路段、区域、重点场所,丰富数据采集来源和技术手段,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数据的汇聚、整合和管理,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稳定、交通管理、反电话诈骗、反恐和禁毒等领域的作战能力。建设网上公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车辆管理、户籍等网上服务窗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
12.智慧正义。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技术防控。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等全领域、全流程、全方向的数字化、智能化,推动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融合建设社会。搭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精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
(五)创新发展数字经济产业
1。数据产业园。依托“武当云谷”,在十堰市建设大数据产业园,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孵化,聚集优质企业和人才,加强产业集聚,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深化产业应用,努力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形成区域特色鲜明、技术应用优势互补、产业生态丰富的格局,建设成为全省大数据产业中心。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
2。成立华为十堰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华为十堰数字经济创新中心成立。通过产业生态建设、品牌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十堰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应用转型示范基地。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标杆”、“企业孵化标杆”和“人才聚集标杆”。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人才办、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国投公司、各县市)
3。建设十堰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十堰智能制造产业园,重点引进“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汽车零组件、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产业的研发、设计和组装,以汽车零部件及装备生产为主导,驱动智能生产、管理和服务,实现从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变,建设中国一流的应用研究中心和智能制造平台。(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
4。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挥十堰“车都”的产业优势,在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领域引入智能网联四大关键能力:“感知-连接-计算-控制”和共享商用车。打造产业生态,引领企业数字化转型,吸引一批上下游相关企业落户十堰。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县市区)
5。打造全球智慧文化旅游。整合十堰多元化的文旅资源,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建立全球旅游数据和技术模型,开展旅游统计分析和行业监管。在旅游、公共服务、精准营销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解决旅游安全应急、诚信服务、舆情监测、交通救助、气象预警等突出旅游问题。 “购物娱乐”服务全覆盖,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全场景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县市)
三、@ >保障措施
(一)优化组织领导结构。成立十堰智慧城市建设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其他市领导任各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主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合力。与企业”和“建管运”分离,形成“一局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一专家委员会”的“五一”格局,即一局(政经局))统筹协调,一个中心(大数据中心)制定技术和安全标准,一个平台(武当云)承载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一个公司(大数据)运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1个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
(二)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城市建设经验,引进专业力量和专业团队,深化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设计,确保规划设计、项目规划、建设实施、运营与应用无缝衔接。完善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的多元化投资运营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鼓励和支持多种方式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数据资源和智慧应用场景,进一步加大招贤纳士,培养新型人才,构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生态,支撑数字经济快速集聚发展。
(三)加大财政保障。根据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将建设或购买服务的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统筹支持力度,聚焦新型智慧城市重点领域,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力量、运营管理等资源投入城市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市场运作,降低建设运营成本,提高建设运营效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四)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十堰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支撑标准、数据资源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确保智慧十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要求,重点围绕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基础信息网络自主可控的管理机制和重要信息系统,完善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强化网络安全责任。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十堰当地高校、园区、软件公司和社会办学机构,成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和法律支持充分发挥全市各单位首席数据工程师职能,为全市数据资产聚合、数据应用和数据服务提供人才和知识保障。智慧城市,有针对性地引进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城市运营、管理等领域高水平双创龙头企业和人才,建立数字经济人才库。依托大数据运营公司,与当地企业建立十堰数字经济产业联盟。
(六)从严监督考核评价。按照《2021年城市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细化完善智慧城市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定期审查智慧城市各领域发展水平、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和信息化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应用效果专项评价、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