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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培育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增至45个

发表时间:2022-12-26

记者近日从工信部获悉,随着武汉光电信息集群等20个集群夺得工信部第三轮先进制造集群总决赛,成为我国先进制造集群数量已经修炼到了45。

国家集群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45个国家级集群2021年主导产业产值19万亿元,已建成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8个,占国家级创新中心总数的70%。 培育建立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1700多家。 全国单项冠军企业17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200余家。

国家级集群已成为引领重点行业和领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45个国家级集群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13个,高端装备领域13个,新材料领域7个,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装备领域5个、消费品领域4个,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3个,覆盖制造强国建设重点领域。

国家集群已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45个国家级集群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其中东部地区30个、中部地区8个、西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2个东北地区。 长三角、成渝4个重点区域有30个集群,占2/3。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集群培育目标任务智能制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和举措,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进集群培育。构建省-国家-世界一流集群培育发展体系,完善中央、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产业、创新、金融、金融、区域和公共服务集群政策支持体系,促进集群交流合作,推动集群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王政)

为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行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近日, 、云南省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加快区域物流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快完善“渠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体系

(一)加快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完善中老、中缅、中越国际物流通道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磨憨跨境公铁联运物流中心、昆明集装箱中心站海关监管工作场所等项目,以昆明集装箱中心站为核心打造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和国际班列集结地中央。 推进瑞丽、磨憨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蒙定清水河港集装箱堆场、中转堆场项目,加快推进西南地区玉溪国际物流港、临沧火车站物流园、与临沧市蒙托火车站园区、郧县火车站物流园、中缅清水河口岸国际物流中心等项目,将推动临沧清水河-缅甸-印度洋“海路铁”联运常态化运营。 加强沿线物流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中越国际班列运力,新建河口北-山腰准轨铁路衔接线。 (有关国家和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昆明海关、中铁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物流枢纽互联成网

加快建设昆明机场、昆明商服、昆明内陆口岸、大理商服、红河(河口)、德宏(瑞丽)、西双版纳(磨憨)陆路边境口岸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建设40个省级物流枢纽。 推动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加入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积极参与信息数据采集和日常监测评估,加强业务对接和信息互联互通,提升跨区域物流组织水平。 实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确定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推动物流园区与物流枢纽联动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生产型物流基地建设

支持煤炭、钢铁、硅铝、化肥、电力、焦化、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 加快推进祥云财富产业园、永平博南产业(物流)园、鹤庆星河产业园、玉溪大化产业园、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华能滇东煤电基地、曲靖马龙生产服务物流园、云南(燕山) )绿铝创新产业园、阜宁绿铝一体化示范园、昭通硅铝产业园、昭通扶贫综合物流园、开元市北物流园、宝山普卓物流中心等铁路专线建设项目,建设一批产以物流基地为导向,完善集疏运体系,促进多式联运发展,促进运输结构调整。 (有关国家和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中铁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支持重点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配送中心冷链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特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布局,加快推进安宁综合配送云仓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曲靖市和沾益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玉溪滇中绿色农产品产业园冷链物流项目、宝山市龙阳区蒲要大宗冷链物流中心、弥勒城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丘北县高-高速火车站冷链物流中心、宁洱县列车建设站站冷链物流园、勐腊(磨憨)孟满冷链物流项目、临沧火车站冷链物流项目等重大冷链物流项目连锁物流抽动项目。 重点建设40个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补充产区仓储保鲜设施短缺,力争年新增仓储能力100万立方米以上。 (有关国家和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电商快递园区建设

建设一批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和快递分拨中心。 重点推进中通快递西南(昆明)智慧科技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京东昆明“亚洲第一”一期项目、宜粮韵达(云南总部)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 统筹推进京东昆明“亚洲第一”二期项目、极兔南亚东南亚智慧供应链总部项目、圆通(大理)智慧创新园项目、中国邮政跨境电商(西南区)云南顺丰枢纽处理中心项目智慧航空物流枢纽项目已经实施。 加快昆明、德宏、红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运营模式。 (有关国家和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云南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推动发展改革、商务、农业、交通、邮政等政府部门和港口、航空、铁路等企业向社会开放物流相关公共数据,促进政府间公共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 全面推进“滇运码”在全省推广应用。 加快港口数字化建设。 推进智慧物流信息平台、物流供应链平台、物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推进税收便利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对入驻各园区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财政奖励、税收服务、运输服务等政策支持。 (各地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云南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物流市场培育

(七)加快引进和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大型物流供应链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落户云南或在云南设立分支机构。 培育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物流枢纽运营主体企业,培育发展班列组织和多式联运物流企业。 引导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中小物流企业整合,培育一批跨境领域“专、特、新”中小物流企业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智慧物流、航空物流。 支持我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物流公司,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按分工负责职责)

(八)加强物流品牌培育

加强物流组织模式创新,发展共享仓储、联合配送、统一仓配等集约化组织模式。 提高中越国际班列、中老国际班列、中缅“海路铁”联运组织能力,积极拓展与中南半岛和环印度洋地区的产能合作和贸易往来加强海外合适集装箱货源市场开发,推动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项目深度融合,提升通道品牌国际影响力。 以“全货机+客转货”的模式,稳步、持续拓展国际货运航线。 建设茶叶、花卉、咖啡、橡胶、食糖、中药材、果蔬、水产品、有色金属、化肥等大宗商品集散地。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A级物流企业评级认定,提高物流企业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铁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成立云南省物流发展促进会,加快推进相关协会改革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在推动物流转型升级、加强行业重点问题研究、促进行业交流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作用,不断提升水平专业化、市场化运作。 建立省级物流企业联盟,建立重点物流企业联系制度。 推动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中国-东盟多式联运服务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产业发展联盟、中国-东盟物流产业合作委员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合作。 建立科学可比的物流成本统计体系,发布物流业景气指数。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物流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物流供应链骨干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业等企业协同发展。 引导制造企业结合实际系统,整合分散在采购、制造、销售等环节的内部物流服务能力,以及铁路专用线、仓储、配送等存量设施资源,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集成化服务。物流服务于社会。 积极培育现代制造业物流,鼓励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共同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 深化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农村合作社、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推广“配送+电商+农特产品+农户”模式,畅通物流渠道农产品进城。 鼓励物流企业与商业企业深化合作,优化完善前端仓配、即时配送、网上下单、门店取货等终端配送模式,提升物流精准响应需求的能力。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云南省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

(十一)提升物流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深入推行高速公路治理和超限联合执法模式,严格执行统一执法标准。 全面实施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深入实施车辆异地年检政策。 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措施,科学设置禁限行时间段和路​​段,原则上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为新能源配送车、冷链配送车提供便利,取消纯电动货车限制。 进一步推进重点口岸通关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在中越、中老、中缅边境重点口岸开展“一地两查”通关模式试点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保障物流用地需求

对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生产型物流基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际货运班列、电商快递、城市配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物流园区规划,在建设用地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指标。 积极支持工业企业利用老旧厂房、仓库、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 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经批准可以协议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在不改变土地利用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地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为铁路划拨土地用于物流相关设施建设,长期从事-五年内可实施定期租赁等物流经营活动。 按土地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继续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期限届满涉及转让的,需根据新的用途、地权类型和市场价格协议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对利用原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支持办理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 (地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对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力度。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在仓储物流业,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依托云南省中小企业综合信贷服务平台,建立中小微物流企业白名单推送机制,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授信中小微物流企业贷款。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激励激励力度

省级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跨区域物流网络建设、高效城乡配送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双百”工程(现代物流业)培育、物流业发展国际航空物流、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班列开办、跨境甩挂运输、生产物流基地设施建设、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物流企业引进培育等创建示范物流园区。 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鼓励企业对安装使用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物流车辆,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中铁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根据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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