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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智慧安全监管)“企业端”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18

一、工作步骤

1.系统测试及试运行(2017年2月底前)

2017年2月底前,市安监局完成了系统软硬件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系统测试智慧安监,基本完成了原有企业数据库的建设,方便企业使用,减少企业负担。

2.使用训练阶段(2017年3月-4月)

各区镇前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智慧安监”使用宣传动员,结合电网人员安监工作,摸清企业底线,将所有生产型企业纳入辖区纳入“智慧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如果您前期使用过智能安全监管电网运营商监管模块,则应再次统计和核对系统中企业的名单和数量,识别每个企业智能安全监管系统的运营商。

3-4月,市安监局将组织智能安监企业操作人员分批次、分阶段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各企业使用智能安全监控平台系统后,不再使用江苏省原有的隐患排查系统。苏州的各种系统也在对接建设中,逐步形成了只用一个平台系统的格局。

二、培训时间表

1.训练对象和时间地点

各区镇生产型企业、安监办相关人员、安监中队、安全生产网格人员等。各区镇也可以组织村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在各区镇分批组织,地点由各区镇选定,由市安监局安排专人授课指导(见附表二)各区镇如需调整培训时间,请在3月24日前与市安监局信息中心协商调整。

三、要求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效工作机制。依托智能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区镇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每月开展隐患自查,将隐患排查整改纳入智能安全监管平台系统。各区镇安监办要定期登录智能安监系统,抽查企业隐患排查管理情况,指导和督促企业对举报的隐患进行整改。对监管平台系统中不存在隐患排查数据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接受监督,推动整改。智能安全监管平台系统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摸清底线,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各区镇要结合电网人员监管工作,摸清企业基础和基本情况,将辖内所有生产型企业纳入智能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落实电网相关人员在信息中进行监管。平台。辖区内有小微企业使用智能安全监管平台系统有困难的,安全生产电网人员可以代为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平台建立完整的企业安全监管电子台账。使用智能安全监管系统,

辖区内电网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变更电网人员信息,并向市安监局信息中心报告。市安监局还将定期组织新电网人员系统操作培训班。

3.加强监管,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各区、镇安监办要定期登录信息系统,抽查企业隐患,整改隐患,利用信息系统及时了解辖区内企业的总体情况。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并指导企业隐患排查重点、难点隐患整改;未使用、未登录、未向系统报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企业,视为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执行和处罚。市安监局将智能安全监管平台系统运行纳入各区镇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发生事故、未运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系统操作说明

1.智能安全监控平台系统采用网络化操作。乡镇企业无需安装软硬件,只要有能上网的电脑即可操作。各区、镇、企业要尽量安排能熟练计算机操作的同志担任智能安全监管系统的操作人员。

2.关于集团企业,根据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只使用总公司的名称,下属子公司由总公司经营;也可以供子公司使用(如沙钢集团,只能使用沙钢集团) 集团用户名也可以由宏发、宏昌等子公司的用户名使用,具体情况确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各企业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将隐患排查信息记录在智慧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维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特种作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其他资料,平台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提醒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附件:关于开通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智慧安全监管)“企业端”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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